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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年初,在济南市区一处工地上“8元管饱”的水饺摊“火了,伴随着摊位日益火爆,“水饺是否安全”等质疑声也不断。通过原材料价格比较,用成本倒推的方式对这些猪肉馅水饺的食品质量提出质疑。
经走访了解,市场上还有多款低于3元/斤的猪肉馅、牛肉馅水饺,并有着不错的销量。这些低端水饺到底采用了什么样的原材料?产品是否合格?食用后会不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?记者走访了全国多个批发市场、水饺生产企业,实地了解这些低价水饺的真相。
原料使用“门道”多
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漯舞路口西6公里的漯河市桂花香食品有限公司,是一家拥有10多年生水饺生产、销售的食品企业。厂区旁小卖部老板介绍,附近村民经常到该厂购买水饺,一件4袋共20斤的猪肉香葱水饺仅需40多元,合2.3元左右/斤,便宜而且味道还不错。“40多元/件是给我们员工的福利价,厂家对外直销价是53元/件。”桂花香公司销售部工作人员解释说。
在漯河市豫中南果品蔬菜批发市场,有多家售卖速冻饺子的商家,记者发现,市场上的速冻饺子价格区间跨度较大,以猪肉大葱水饺为例,每斤价格在3―15元。一冷冻食品专营店老板坦言,在该市场,低价格的水饺销售量比较大,而且此类水饺以5斤以上的大包装为主,购买对象主要为中小餐馆、工地食堂、乡下超市等。桂花香牌猪肉香葱饺子在该市场也有销售,折合2.65元/斤的价格,大概是品牌商家同类型水饺售价的1/3左右。
如此低价的水饺究竟是怎么生产出来的?记者与漯河市市场监管局、漯河市源汇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一同走进了桂花香食品有限公司。
桂花香公司生产车间主管告知,其生产的桂花香牌猪肉香葱水饺之所以便宜的原因,是添加了价格相对便宜的鸡肉,进而来降低成本。但面对配料表中为何没有标注鸡肉添加的质疑时,他反复翻看从车间拿去的包装袋后,略显尴尬地解释称:“配料表漏打了。”
根据企业提供的配方配量计算,即便按终端销售价格2.65元/斤推算,猪肉香葱水饺成本核算依旧成谜。
在记者多次要求下,桂花香公司原料冷冻库门才被打开,记者发现,偌大的冷库内堆满了鸡脖皮、鸡大胸、猪碎肥、猪肥膘等冻品,未发现猪五花肉、里脊肉、肋条、前肩肉等家庭日常包饺子所用肉品。
“鸡脖皮每吨3800元(1.9元/斤)。”山东三合盛食品有限公司孙姓负责人介绍,除用鸡脖皮搅碎入馅外,很多饺子生产企业也会大量使用鸡脖泥、鸡架泥做肉馅。鸡脖泥每吨4500元(2.25元/斤)、鸡架泥每吨3300元(1.65元/斤)。
所谓鸡脖泥、鸡架泥,就是将去皮的鸡脖、鸡架,放进骨肉分离机中,通过不断挤压,实现肉如泥般地从小孔中流出,骨渣被拦截。为了更大限度降低价格,也有部分企业将骨头与肉一起混合打碎使用。记者走访了多家鸡脖泥、鸡架泥生产企业,均宣称其产品被低价水饺生产企业大量使用。
记者根据桂花香公司冷库中“猪碎肥”的生产厂家地址,几经辗转,颇费周折地找到该原料生产商。该企业生产车间较简陋、生产车间与外界互通、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加工车间、进出车间未做消杀工作,几个大水池里泡着冷冻带血的槽头肉。
“槽头肉”是猪颈脖处肉,因为附带有大量淋巴,被很多消费者所忌讳。在相关屠宰、分割检验检疫规定及《分割鲜、冻猪瘦肉》(GB/T9959.2-2008)中均明确规定:分割肉应修割去除伤斑、出血点、碎骨、软骨、血污、淋巴结、脓疱、浮毛及杂质。
常姓负责人介绍称:“拉回来的肉都是冷冻的,需要经过浸泡一段时间化冻了才能进行分割加工,槽头肉可以分割成肉青、碎肉、红膘、白膘等。”漯河市桂花香食品有限公司是其公司客户,供货的价格是白膘肉4元/斤,红膘肉3.5元/斤。
检查中,执法人员深入漯河市桂花香食品有限公司的加工、原材料、存储冷库等车间,对该企业所生产的“猪肉水饺”食品原料、检验报告、人员管理等环节进行现场检查、取证,还详细核查了索证索票情况。现场检查结束后,执法人员还向该生产企业负责人下达了询问通知书,并对检查现场取样食品原材料、“猪肉水饺”进行送检。
目前,检验报告尚在等待中,此事件也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。
产品售价低得离谱
在调查走访中发现,隐瞒配料表真实情况的水饺生产企业并不止桂花香公司一家,徐州欣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存在类似情况。
据了解,在徐州当地,猪肉批发价格8元/斤,牛肉40元/斤,小麦粉批发价格1.3元/斤。在如此物价下,该公司标称其速冻猪肉芹菜水饺为50元20斤,速冻牛肉馅水饺也为50元20斤,猪肉馅与牛肉馅价格一样,均为2.5元/斤。如何做到如此低的售价?为何猪肉馅与牛肉馅同价?对此疑问,该公司销售人员笑而不答,转身离去。当地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彭某也很诧异该产品的真实用料,并反复强调,一旦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,一定要严肃处理。
徐州欣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永刚后电话联系记者,称他们的水饺价格低的原因是肉馅里添加了鸡肉,由于“疏忽”,没有标识完整。
记者注意到,这些低价水饺在包装上标示称:执行标准为GB/T 23786-2009《速冻饺子》,含馅量≥40%,均高于≥35%的国家标准。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内知名水饺企业工作人员透露,他们公司水饺终端售价每斤不低于7―8元,市场上大量流通的低价水饺,以他们企业现有工艺、质量要求,是无法生产出来的。
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-2011)中明确规定,配料是指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,并存在(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)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,包括食品添加剂。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是应真实、准确。然而,记者采访过程中,多个低价水饺生产商对原料使用都采取了躲闪或含糊的回答。
标识不完整竟然是“疏忽”
值得注意的是,记者将桂花香牌、欣念牌、伟家牌、麦克多牌等多款低价水饺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,得到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,进行肉源性检测亦能检出猪肉或牛肉。
多名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坦言:“即便是明知该企业采用了肥膘、槽头肉、鸡脖皮、鸡脖泥等原材料,只要这些原材料有合格的检测检疫手续,正规的进货流程,我们也不能认定人家在使用上违规违法,毕竟这些产品国家没有限制不能在冷冻水饺领域使用。”
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何计国说:“猪肉馅里使用槽头肉、鸡脖泥、鸡架泥代替鸡肉等行为,均属于产品掺假、以次充好。另外,低价肉丸也普遍存在用鸡脖泥、鸡架泥代替鸡肉的现象。”
鉴于低价水饺的产品标签中,有的企业在猪肉水饺馅料中添加了鸡肉,而产品标签中没有标注,企业负责人称由于“疏忽”没有标识完整。何计国指出,这些产品的标签违反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,通则要求“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”。
在“四个*严”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下,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环境与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,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得到了充分保障,但在食品链的局部仍存在着“掺杂使假”现象,侵犯了消费者利益,破坏了行业健康发展。有关部门是否应考虑将食品监管由“终端”仅看产品检测报告,向生产前端移动,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,规范速冻水饺的生产经营行为,进一步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,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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